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寻乌县公安局寻乌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项目编号:GZJS2021-XW-X001)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寻乌县公安局警用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S2021-XW-X001
项目名称:寻乌县公安局警用装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486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2021B000430214 | 寻乌县公安局警用装备 | 1 | 批 | 17486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3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五、开启:
2021年03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元),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提交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4.已购买询价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温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 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6.疫情防控须知 :
(1)各响应单位参加开标活动的携带《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见附表,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或开标现场填写并实行扫码实名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响应单位代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做好防疫登记。
(2)各响应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响应单位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在进入代理机构门口测量体温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场进行防疫登记并签到。为减少人员流动,凡进入开标工作区域的,一律不能随意走动,宣布评审结果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离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工作区域: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上述情况的响应单位代表,可在开标工作区域门口检测岗处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
(4)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结束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本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行业监管部门和代理机构。
(5)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工作区域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聚集交流,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好开标工作区域卫生和秩序。
各响应单位对上述有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详细咨询。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本项目将根据当地最新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执行,请各响应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寻乌县广场路5号
联系方式:0797-2852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联系方式:0797-2833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97-283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