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KXY-XY-2025-011项目名称: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32,295.54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合同包预算金额:332,295.54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32,295.54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公路工程施工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 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1(项)详见采购文件332,295.54332,295.5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10.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0日 至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08: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18:00:00 (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550230151@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投标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地址:旬阳市城关镇旬阳大道54号联系方式:152091525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联系方式:152091563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曦儿电话:15209156363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19日点击查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