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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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已由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裕数政投资备字〔2024〕151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442.161㎡(42.663亩),总建筑面积167201.83㎡,其中地上117809.39㎡,地下49392.44㎡。新建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创服务大厦(高度138.95米);文创办公、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以东,塔南路以南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5.工期:1215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本项目最高限价:74338.660427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0 00:00:00至2025-07-11 09:29:59,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方式:在线提出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敏娟、崔浩燕 联系电话:0311-858157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亚男 联系电话:0311-86213399。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56号裕华区商务楼905室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95号保利广场(北侧)
邮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郭敏娟、崔浩燕
联系人:王亚男
电话:0311-85815787
电话:0311-862133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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