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法治长廊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GT2025-AK-016
项目名称:法治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5,793.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705,793.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5,493.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5,793.02
705,493.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平利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联系方式:0915-8428485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