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明北大街38号办公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明北大街38号办公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5〕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指导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负责单位。(4)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3 09:00:00至2025-06-17 09:29: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门先生、张女士,0311-87058543、0311-88600617,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齐婧、杜康,0311-86958907;或“”在线提出。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维明北大街38号办公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0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石家庄市新合街32号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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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门先生、张女士
联系人:齐婧、杜康
电话:0311-88600617
电话:0311-869589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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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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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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