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514-000022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西区域中心(丽水)分公司下属站点紧急报警装置安装和维护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4
项
6%
2026-05-31
松阳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2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1
项
6%
2026-05-31
丽水南城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3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2
项
6%
2026-05-31
庆元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4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3
项
6%
2026-05-31
缙云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5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3
项
6%
2026-05-31
龙泉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6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1
项
6%
2026-05-31
丽水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
1年服务
7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2
项
6%
2026-05-31
景宁畲族自治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8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3
项
6%
2026-05-31
丽水市莲都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9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4
项
6%
2026-05-31
青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10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2
项
6%
2026-05-31
云和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11
110报警年度维护服务
3
项
6%
2026-05-31
遂昌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年服务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西区域中心(丽水)下属站点紧急报警装置安装和维护服务项目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浙石油综〔2021〕26号《关于综合供能服务站安装电话机及110联网报警装置的通知》内容要求需对站点区域联网报警系统的维修、巡检、处警等服务进行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为2022年3月21日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并以最低价中标价签订合同,原供应商丽水安邦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从2022年起在28个站点配置相应联网报警设备,设备合计8.68万元(包含报警主机28台、红外探测器28个、紧急按钮28个、物联网卡28个、视频复核摄像头28个),站点服务费2100元/站/年。
截至2022年服务开始至今,丽水安邦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采用与其他用户的合作方式,需要先购买联网报警设备再收取年服务费的方式,而是只收取2100元每个站点每年的服务费用,并且在服务期间免费对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换、更新,对我公司的网点情况十分熟悉,定期主动上门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及测试。站点的员工对其设备及读物也已经形成操作记忆。目前设备工作正常,为避免重复购买和重新布线破坏装修,申请与丽水安邦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续签服务。
(二)单一来源依据
鉴于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其中第四十条,第二款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丽水安邦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经济开发区南明路768号5-6楼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15 至2025-05-19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赵工
电话: 13606696626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8421808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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