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515-000005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海热电#5、#6机通流提效改造主设备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汽轮机G:CB60-9.1/3.3/0.981/535厂商无要求
1
台
13%
2026-03-31
绍兴滨海热电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汽轮机G:CB60-9.1/3.3/0.981/535厂商无要求
1
台
13%
2026-03-31
绍兴滨海热电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能滨海热电于2022年10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向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采购2台(套)汽轮机,分别用于#4、#3汽轮机通流提效改造项目。改造后的汽轮机在运行经济性、灵活性及安全性方面均有了显著提升,达到预期效果。为保持#3、#4、#5、#6汽轮机统一,便于浙能滨海热电技术管理和减少备品备件库存,现申请通过单一来源(合同续签)方式向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采购2台同型号汽轮机分别用于#5、#6汽轮机通流提效改造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上述情况符合集团标准ZD/ZN 211001-2023《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方式采购,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提交相应采购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闵行区江川路333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15 至2025-05-19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毛工
电话: 13588048852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热电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