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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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海河路北起四一零路,南至金牛山大街。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该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0164001001
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整个工程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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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4月20日 开工至 2021年07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3.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9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22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长度:510.501m,新建机动车道面积9673㎡,新建人行道面积2665㎡,拆除既有房屋混凝土地面2375㎡。(2)排水工程:新建DN1000雨水管道140m,DN800雨水管道280m,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5座;新建DN400污水管道480m。(3)道路照明工程:新建路灯28套。(4)道路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带位于道路东侧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宽度15米,长度约480米,绿化总面积:7047平方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高科长
姓名:
高科长
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
科长
职务:
科长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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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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