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1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行审【2020】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传染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2020】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医药园区(泸县玉蟾街道)
2.2建设规模:1、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含门急诊医技楼、传染病楼、中药制剂楼、高压氧舱、制氧中心、垃圾尸体暂存间、负压吸引泵房、污水处理站、停机平一座、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及内外装工程、安装工程(强电、弱电、暖通、净化、医疗气体、给排水、消防、动力管道)等。
2、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附属道路、广场、绿化景观、管线、照明等其他公共设施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综合管线、围栏、广场、大门、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小市政(给排水、供电、燃气、蒸汽、医疗气体、强弱电等)管网设施,不含地方强制要求强制委托的(强电、燃气等)设计内容。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门急诊医技楼(一期)、传染病楼、中药制剂楼、高压氧舱、制氧中心、污水处理站、垃圾尸体暂存间等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动力管道等设计。(2)配套设施工程:道路、综合管线、围栏、广场、大门、绿化、水保、护坡等基础设施的勘察设计;小市政(给排水、供电、燃气、蒸汽、医疗气体、强弱电等)管网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本项目达到正常使用功能和需求的其他所有相关设计,不含地方强制要求强制委托的(强电、燃气等)设计内容。(3)以上工程内容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工程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工程变更设计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 且其设计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需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且非指建筑装修、景观等专项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不得与其他单位再次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入川录入人员(原验证登记系统所显示的人员在《验证登记证》有效期内仍视为有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07 10:3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时间截至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含图纸)。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5.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泸州市传染病医院(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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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400782274777C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43000072254840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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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况场镇康庄街342号
| 地址:
| 成都市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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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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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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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许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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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0-2678855
| 电话:
| 028-6169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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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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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