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彭州市凤鸣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砂浆料和植筋胶)
招标编号:2021-5-彭州-01(砂浆料和植筋胶)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彭州市凤鸣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管材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为彭州市凤鸣湖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范围为彭州市龙门山镇下辖3个村和1个林场。主要工程内容为污水收集系统(主要包括彭白旅游公路、各村内主管道、村内接化粪池管铺设及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系统(包括13处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及12处还林还田系统)两部分组成。合同中工程量: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0.49km及污水提升泵站7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座(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部建筑物及配套工程),总规模约1870m3/d,总服务人口为2.79万人。本项目建安费90064655.46元本项目工期暂定1.5年,起至时间为2020.10.15-2022.4.15,开工实际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内容:聚合物防水砂浆,植筋胶。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 年03 月17 日14时至2021年03月24日 1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1年03月17日14时 至2021 年03月24 日10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 年03月31日1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3月31日10时止,2021年03月31日10 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3层
项目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010-59941543
项目联系人:杨剑联系电话:15574383262
电子邮箱:1035058501@qq.com
招标物资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1
| 植筋胶
| 500g/支
| 支
| 67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彭州市凤鸣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三公局彭州市凤鸣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2
| 聚合物防水砂浆
| 1:2聚合物防水水泥砂浆
| 吨
| 171
|
1.技术要求:植筋胶要求粘度(25℃)4500-75000mPa·s,安装温度在-5℃-40℃内能正常固化,固化时间可调,满足GB2794-81《胶黏剂粘度测定方法》的要求。聚合物防水砂浆满足中国建材行业标准JCT-984《聚合物防水砂浆》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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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标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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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供应期:每季度首月21日至季度末20日为一个供应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季度末25日前办理结算支付。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已结算金额的97%,付款时间在结算单审批完成后10日内支付。最后一批货供应完成后,双方对供应货物无争议,甲方支付乙方已结算货款的97%。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每期的结算货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在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无息支付。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3层
项目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010-59941543
项目联系人:杨剑联系电话:15574383262
电子邮箱:1035058501@qq.com
中国交建彭州凤鸣湖项目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