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青县芦湖公园亮化工程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高青县青苑路39号(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方式:0533-6982732(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1号 |
联系方式:0533-3178002 |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高青县芦湖公园亮化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029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7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敬告2、资格审查内容(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变更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他内容不变。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3-3178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