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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JG2021-0759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JG2021-0759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3-12
详细内容:




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2019]68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3建设规模:为了配合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建设,需进行燃气管道进行迁改。共需迁改燃气管道DN100~300PE管约2081米。

2.4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

(1)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燃气管道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优化,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含验收通)等;

(2)承包人负责到燃气供气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报批手续,并缴交审查、审批等有关费用;

(3)配合本项目其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工作。

2.施工部分:

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完成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通过,满足通气条件。工程范围包括燃气管道、调压站(红线内)、燃气表(智能)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相应的路面开挖和修复,以及市政中压燃气的开叉和埋地阀及阀门井的施工等。

3、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5计划总工期:

(1)工期:

设计工期为21日历天(包通过燃气主管部门审查),从发包人提交完整资料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从发包人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

2.6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36.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16.23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应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第3.1条和第3.2条资质:

3.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类”;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②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需具有: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具备石油化工(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4.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燃气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石油化工类中级(或以上)或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含相近专业)。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明确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与投标的不需提供类似业绩,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类似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中标金额250万元或以上的燃气管道施工工程)。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主办方必须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一)。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本项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关于投资控制4.1本项目以中标价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4.2中标后,勘察费以建设管理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按照《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投标下浮率计算,作为结算的依据;

4.3中标后,设计费以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

4.4中标后,工程建安费以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单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单价;

4.5本项目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价为准。

4.6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都不予补偿。

5.前期咨询服务机构5.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

5.2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6.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6.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10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日10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8.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招标公告从2021年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其他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2593。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3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教大墩120号,联系电话:020-81500538。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教大墩120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020-815005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附楼203

联系人:郭工

电话:020-22236683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电话号码:020-81403299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本职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0008招标申请函.pdf

上西关可研批复(2).pdf

0004立项说明.pdf

0006用地说明.pdf

0005规划说明.pdf

00010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_20210311151226.GZZF

0003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0009招标人声明.pdf

00011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0007资金证明.pdf

0002关于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函.pdf

00012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0001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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