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4)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保修一年(不含耗材),终身服务。
(5)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汝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制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文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及注册产品均应同时包括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或医用气体汇集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所有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任意连续6个月(2020年6月以来)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加盖公章)。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包括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凭证或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凭证或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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