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项目名称:栾川县老城区道路排水防涝项目;
5.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城区排水防涝箱涵1084米,支管网500米。其中八一路段(八一路北端至八一桥北端)铺设排水防涝箱涵384米,支管网150米;君山路段(君山路大南沟口经汽车站东侧巷道至滨河北路)铺设排水箱涵700米,支管网35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3、建设地点:栾川县老城区;
5.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2021-03-30;
5.5、招标编号:DH2021-030;
5.6、资金县财政投资资金;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八一路段(八一路北端至八一桥北端);
二标段:君山路段(君山路大南沟口经汽车站东侧巷道至滨河北路);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中取多个标段,则只能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9、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
5.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4、预算金额:1154.88万元(一标段:425.92万元,二标段728.96万元)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月份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结果应当清晰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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