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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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10日 23: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品目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静海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0日 23:0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9:30开标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2-68556688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18602681659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022-68556688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CZ-2021-G006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治理范围包括1号和2号两个坑塘、坑塘周边土壤和地下水,1号坑塘面积14055平方米,水域面积9110平方米,污染地表水修复总方量21485立方米;2号坑塘面积4609平方米,水域面积4495平方米,污染地表水修复总方量22210立方米;坑塘治理水量共43695立方米,水平阻隔共18664平方米,污染土壤修复总方量为221040立方米,地下水修复总方量约71059立方米,土壤及地下水水平阻隔22874平方米,垂直阻隔56710米,设置地下水监测井20口。设计:最终批复的设计金额的100%,报价以费率形式填列。施工:最终财审价格的100%,报价以费率形式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为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及主办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中午12:00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是新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年~2020年)具有完成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5年~2020年)具有完成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7年11月~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及主办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7年11月~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领取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3352019989@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现场领取可在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 联系方式:孙先生/1860268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方式:王女士/022-6855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22-685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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