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模块化DC舱(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模块化DC舱(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021935001。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各工程中所需的模块化DC舱产品。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DC舱模型
| 主要模型配置
| 数量(套)
| 交货地点
| 1
| 模块化DC舱
| 模块化DC舱
| 模型1
| 网络机柜:24柜(双列),6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250A或2台160A,交流; 列间空调:6台25kW,冷冻水型;
| 727
| 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2
| 模型2
| 网络机柜:12柜(双列),12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250A或2台160A,交流; 列间空调:5台30kW,冷冻水型;
| 169
| 3
| 模型3
| 网络机柜:24柜(双列),6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1250A或2台630A,240V直流; 列间空调:6台25kW,冷冻水型;
| 260
| 4
| 模型4
| 网络机柜:25柜(双列),12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2台1250A 240V直流; 列间空调:6台50kW,冷冻水型;
| 90
| 5
| 模型5
| 网络机柜:24柜(双列),6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250A或2台160A,交流; 列间空调:6台25kW,风冷型;
| 525
| 6
| 模型6
| 网络机柜:12柜(双列),12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250A或2台160A,交流; 列间空调:5台30kW,风冷型;
| 30
| 7
| 模型7
| 网络机柜:24柜(双列),6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1台1250A或2台630A,240V直流; 列间空调:6台25kW,风冷型;
| 147
| 8
| 模型8
| 网络机柜:25柜(双列),12kW网络机柜; 电源列柜:2台1250A 240V直流; 列间空调:8台40kW,风冷型;
| 37
| 合计
| 1985
|
| 注:
1.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2.上述模块化DC舱模型配置的设备规格及数量为预估配置,实际配置由最终用户在订单中确定。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后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2019年期末资产总额应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如为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4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10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
3.1.5申请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投标产品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等内容。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3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3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3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申请人应对所有招标产品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申请人生产的模块化DC舱或同类产品(同类产品的定义为:同时包含列间空调、电源列柜、网络机柜、封闭结构件、监控系统等5类功能单元中的至少4类的成套产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通信(数据)机房或数据中心的累计销售业绩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注:销售业绩日期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的具体执行订单对应的发票开具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的具体执行订单对应的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为准。
3.3.4投标产品主要功能单元要求
3.3.4.1列间空调、电源列柜、网络机柜应由申请人制造或者取得制造商的唯一授权。采用授权方式的,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
3.3.4.2列间空调的制造商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有效认证机构)评定符合GB/T19413-2010标准性能试验要求的焓差实验室,并具备有效的评定合格证书,证书应体现实验室地址和制冷量测试范围,制冷量测试范围应能覆盖招标产品中列间空调的制冷量。
3.3.4.3电源列柜的制造商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有效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YD/T 585-2010、YD/T 939-2014或YD/T 2555-2013标准的电源列柜产品认证证书。
3.3.4.4网络机柜的制造商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有效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YD/T 2319-2011标准的网络机柜产品认证证书。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16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2.2在平台登记申领资格预审文件后,须将以下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2)条的可编辑版(office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
(1)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2) 税务信息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税务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填报 |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 1
| 申请人名称
|
| XX公司,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中一致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 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中一致
| 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XX-XX(区号-电话)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纳税人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5
| 开户银行
|
|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 6
| 银行开户户名
|
|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 7
| 银行账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8
|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 9
|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10
|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款/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发票事宜联系人:蒋选生,联系电话:17718427023)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申请人的发票接收人,申请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2.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人民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共1套),售后不退。经办人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需要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和地点: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国电信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要求,本项目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第一会议室(邮寄、快递收件人:张宝珊,电话:18046588905,邮寄地址:同上述地点)。请尽量选择时效性较强的快递,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邮寄后请保留邮寄、快递凭证,并将邮寄、快递单号邮件发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baoshan.zgtj@chinaccs.cn。
6.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提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交易平台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申请人须在递交截止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递交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导入异常时,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导入异常且未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申请无效。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代理机构导入申请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效(如业绩证明文件超出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大小限制,且该申请人明确以纸质书面形式递交其业绩证明文件的,则其纸质业绩证明文件除外);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申请无效。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申请无效。申请人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但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但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均视为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
6.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7.申请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注册及CA证书办理
7.1.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平台https://42.99.33.235/TPBidder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使用原网站账号在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登录,初始密码可通过《平台投标人密码重置服务申请表》发送至zb_support@chinatelecom.cn获取。
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和相关表单的使用详见平台“操作指南”中“投标人”专区的《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二期)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
7.1.2 CA证书办理
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电子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平台“CA办理”专区的《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
7.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301330,QQ4008301330,服务邮件zgdxztb@cnca.net。
7.2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2
| 联 系 人:
| 王耀南
| 联 系 人:
| 张宝珊、张则辉、宗楠
| 电 话:
| 010-58502403
| 电 话:
| 18046588905、13381166733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baoshan.zgtj@chinaccs.cn、
zhangzeh.zgtj@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www.citcc.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 账 号:
| 6232593799000087497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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