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727202100003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平武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各供应商:本项目对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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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具备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安全检测线设备的得6分(提供检测线设备照片,合格证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维修合同,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具备汽车安全检测设备得6分(提供检测设备照片,合格证复印件盖鲜章,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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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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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平武县公安局 |
地址: | 平武县龙安镇平安街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翔;联系电话:081688245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绵阳市游仙区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驰;联系电话:0816-22811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杜翔 |
电话: | 0816-8824512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