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食品添加剂,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罐头,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乳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脂及食品杂碎,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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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9日 09: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 09:30 |
开标地点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蔡佳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3733916-82、13889338129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区龙湾大街2甲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琦18009899656、朱昊楠18009899809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智鑫、蔡佳024-83733916-82、13889338129 |
项目概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0058-2021
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中标单位的服务满意度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可能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采购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一次不超过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区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张琦18009899656、朱昊楠18009899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联系方式:胡智鑫、蔡佳024-83733916-82、13889338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佳
电 话: 024-83733916-82、1388933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