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09
详细内容: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8日 20:5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品目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20:5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30开标地点-预算金额¥678.6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电话025-83668533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99999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见采购文件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9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ZJC2021-GS-G-001项目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吴门桥街道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预算金额:一标段:叁佰壹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3188600.00元)二标段:叁佰伍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35974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采购需求:1.工作内容:本项目按照早中班管控,点位为39个,现计划使用每天不少于83人的第三方管理人员。 一标段:人数为39人,标的为318.86万元,管控区域为原吴门桥片区。二标段:人数为44人,标的为359.74万元,管控区域为原友新片区。需负责配合开展吴门桥街道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执法队员、市容员基础上补充人力,分片区实施巡逻值守,维护良好环境卫生秩序,做好违规设摊、占道经营、乱拉乱放、非机动车及机动车辆违规停放等情况劝导处置,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及检查工作,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主要要求如下:(1)中标单位建立完善人员队伍档案,有队伍管理制度,台账资料完整清晰。(2)路面执勤人员按规定着装、配备装备工具,统一、整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言行举止文明。(3)主次干道、商贸区、汽车南站周边管控时间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4)新村小区内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地脚牌、乱堆乱放。(5)管控区域内夜间无流动夜排档、露天烧烤,商家无占道夜排档。(6)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乱停现象。(7)管控区域内主次干道、主要街巷无橱窗张贴,乱拉乱挂,沿街晾晒等行为。(8)对管控区域内出现的新增违章搭建、违规设置店招等行为及时上报。(9)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实现不间断巡逻管控,配合执法大队做好各项保障、整治行动,同时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4. 技术咨询(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黄为一联系方式:0512-68203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 ?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98208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静、李想电 ?? 话: 0512-69820884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青海省西宁监狱犯罪用房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月煤化工板块钢材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卸煤区域防风抑尘网工程二次公开招标澄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红旗中学松山分校浴室隔断钢化玻璃等询价预审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平顶山市鲁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鲁山县年粮食“双高”建设项目招标通知二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跨省?马头热电托轮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西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多功能抑尘治霾高空喷雾洒水车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天神工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电子手麻及重症监护系统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天津除锈剂油化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