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8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22:0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伟龙项目联系电话024-88026111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38167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026111附件:附件1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08 至 2021-03-15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媛 (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076 项目名称: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确定1家中标供应人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供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 内容包括: 1、对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大型构件、各种商亭予以全部清运。 2、对各类占道商贩,商家外摆等暂扣物品进行清理清运。 3、对各类施工物料,废弃物料,线杆,管件等物品进行清理清运。 4、对其它各类按照采购人需求需要清运的物品。 二、服务区域 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截止2021年年底。 项目经费 人民币150万元整。 2021年市容环境整治拆除、清运服务报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招标单价(单位:元) 1 安全员 台班 385 2 普工 台班 260 3 施工员 台班 345 4 瓦工 台班 550 5 电工 台班 385 6 水暖工 台班 385 7 高空作业员 台班 530 8 铲车30 台班 1055 9 铲车50 台班 1535 10 反铲挖掘机(0.6m³) 台班 1392 11 反铲挖掘机(1m³) 台班 2356 12 防尘网(100㎡) 百平方米 260 13 履带式推土机(50KW) 台班 1094 14 振捣式压路机(8t) 台班 1944 15 轮胎式起重机(10t) 台班 955 16 轮胎式起重机(12t) 台班 992 17 轮胎式起重机(16t) 台班 1254 18 轮胎式起重机(20t) 台班 1463 19 轮胎式叉车(4t) 台班 1140 20 平板式载货汽车(20t) 台班 2375 21 大型云梯车 台班 1425 22 小客车9座 台班 426 23 箱式载货车 台班 1282 24 排污费 车次 225 25 脚手架(含跳板) 组 10 26 自卸汽车(20T) 车次 650 27 自卸汽车(10t) 车次 425 28 自卸汽车(12t) 车次 425 29 清障式拖车(10T) 台班 1300 30 大型拖车(30t) 台班 2350 31 焊工 天 550 32 丙烷(15KG)(含运费) 罐 265 33 丙烷(30KG) 罐 450 34 氧气(含运费) 瓶 60 35 丙烷(含运费) 瓶 145 36 乙炔气(含运费) 瓶 425 37 履带式推土机(75KW) 台班 1641 38 履带式推土机(90KW) 台班 2180 39 轮胎式起重机(8t) 台班 825 40 轮胎式起重机(25t) 台班 1593 41 轮胎式起重机(40t) 台班 2925 42 机动翻斗车(1t) 台班 1030 43 自卸汽车(5t) 台班 395 44 自卸汽车(8t) 台班 395 45 自卸汽车(15t) 台班 450 46 平板拖车(往返) 台班 1375 47 洒水车 台班 1230 48 液压剪 台班 19500 49 交流弧焊机21KVA 台班 316 50 交流弧焊机32KVA 台班 387 51 直流弧焊机20kw 台班 316 52 直流弧焊机32kw 台班 387 53 锁王 天 600 54 其他拆除用具 套 1000 55 客车40座 天 125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截止2021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2、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准确的联系方式、邮箱。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提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024-24381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伟龙 电 话: 024-88026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市容环境整治清运服务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