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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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21-2022年宁波市公务车出行用车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1X004G
2、项目名称:2021-2022年宁波市公务车出行用车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2021-2022年宁波市公务车出行用车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标包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分公司具有执业备案或执业资格的,以总公司名义响应,总公司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标包二: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分公司具有执业备案或执业资格的,以总公司名义响应,总公司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点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吴先生,电话:0574-87187960、8787959、87187956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公开阅览标书:2021-2022年宁波市公务车出行用车服务(定点采购)项目_202135851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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