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 3204112012300001-BE-001
一、项目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57号
2、总投资额:4500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
6、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工程造价(万元)
| 监理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等级
| 工程总监
资质等级
| 1
| 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城市扩能增效及信息化提升-2021年长江路、通江路等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协调管理及协调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 3000
| 48.98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4)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件四)。
五、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5.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二);
(2)项目情况及拟投入项目监理部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特别提醒: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开标大厅系统”,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六、公告时间:
本公告为:2021年03 月02 日至2021年03 月08 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3 月02 日至2021年03 月08 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 联系人:杨凯
| 联系人:孙端阳
| 电话:
| 电话:0519-85606263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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