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内容 1.1 解答甲方法律咨询,就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宜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1.2 完善、健全甲方内部规章制度; 1.3 应甲方要求参与商业活动的谈判及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制作、修改、审查、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1.4 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委托方进行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前期工作,立案后才可收取案件代理费,取费标准双方协商; 1.5 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1.6 为甲方之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1.7 信用调查,对甲方要求查询之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企业并购等信用调查时费用另计,取费标准按乌鲁木齐市行业标准的50%计取); 1.8协助企业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根据甲方需要联系对接提供疆内外法律专家讲座; 1.9 负责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1.10为甲方提供新法速递快讯,传递国家和行业最新法规,并; 1.11乙方每月到甲方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天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12甲方的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服务包含在本合同内,乙方不另行收费。 1.13处理甲方其他法律事务咨询; 1.14每年要根据全年的法律工作事务建立法律工作档案及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担任顾问期间,当年法律事务性总结,甲方风险点梳理以及下步改进建议)。3.3服务方式 1.15 代理方每月到委托方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天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方遇有需要代理方紧急办理的事务时,代理方应随时提供服务。 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费用及付款方式 3.1 标的最高限价16200元(含税),大写(壹万陆仟贰佰元整)。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3.2 法律顾问工作期间第三方收取的费用以及法律顾问为委托方异地(克拉玛依市或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办理具体法律事务,须事先取得委托方授权,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按委托方科级差旅费标准报销。 4 其他要求 4.1 一旦签订合同,确定法律顾问人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律师; 4.2 对委托的法律事务工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未能认真履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4.3 代理方为委托方进行代理工作期间,不允许同时代理利益相对方、相关方事项;若出现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4保守委托方企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