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零星设计 |
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零星设计
项目编号:ZY21-XA702-TPFW130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 名服务商。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开)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零星设计。
2.2项目范围: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零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产建临投系统、标准化井场、绿化工程、产建生产生活设施完善维护、道路维护抢险及其它地面改造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计划投资预算21万元(含税),拟选择1家服务单位,为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提供零星设计服务。因产能建设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甲乙双方签认确定结果为准。
2.3预算金额:21万元(含税全费用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甘肃合水。
2.6计价依据:
a、完成方案设计(含费用预算)和施工图纸设计(含费用预算),设计费用控制为:项目预算费用的3.3%(预算费用为经第十二采油厂审定的不含税实际投资计划费用),含税,并在此基础上下浮 %。
b、完成设计方案(含费用预算),设计费用控制价为:项目预算费用的1.1%。(预算费用为经第十二采油厂审定的不含税实际投资计划费用),含税,并在此基础上下浮 %
c、a款及b款未含部分按照原国家纪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中油计[2012]534号)规定计算。并在此基础上下浮 %。
d、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工程量及预计勘察工作量,合同价款暂定21万元,含增值税,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和长庆油田公司相关部门审定的价款为最终价款。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服务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服务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3项
(1)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油田地面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乙级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2服务商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包括水文地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3服务商必须同时具备GC2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及A2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其服务团队员工必须为服务商自有员工(附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油气田地面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附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
3.4.2拟派设计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1名;油气储运工程师2名;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GC1\GC2)人员2名;注册建筑师1名;热工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1名;岩土工程师1名;公用设备工程师1名。(附以上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服务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和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2020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一项工程零星设计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查验截图,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7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共享平台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的相关内容,谈判响应人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8其他要求:服务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清退市场,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服务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2021年3月2日08时30分至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将以下报名资料①②③④一起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boomhuangsc@163.com,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7392958351;
①《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③谈判文件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④《开票信息登记表》(Excel或Word版)
注:邮件名称格式:报名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
《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票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⑴只接受转账或电汇,汇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⑵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 + 文件费。
⑶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4.4 待负责人核实后,谈判文件以邮件形式发至报名服务商邮箱,服务商也可现场领取纸质谈判文件。
4.5 报名费发票领取:服务商付款成功后,请将③《汇款凭证》④《开票信息登记表》发送到xbfzxfp@163.com,工作人员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你的邮箱(次月开具电子发票),无需现场领取,联系电话:029-68934524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09时30分
5.2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五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7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5.5未按谈判公告“4.谈判文件的获取”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服务商,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电子识别码信息,且为绿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须书面申请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响应文件(至少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交申请),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参加谈判活动,禁止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低风险地区须持文件递交截止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到场,否则禁止进入谈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如违反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电话:17392958351邮箱:boomhuangsc@163.com
6.谈判时间及地址
谈判时间:2021年3月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五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7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注: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电子识别码信息,且为绿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须书面申请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响应文件(至少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交申请),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参加谈判活动,禁止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低风险地区须持文件递交截止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到场,否则禁止进入谈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如违反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电话:17392958351邮箱:boomhuangsc@163.com
采购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联系人:李雨薇
联系电话:13186056027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 黄思程
联系电话:1739295835117691395750
邮 箱: boomhuangsc@163.com
附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开票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