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湘南学院湘南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382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湘南学院湘南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1年2月28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382号-1 |
采购人(全称):湘南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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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湘南学院湘南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湘南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382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湘南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2248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1099-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综合实训中心代建服务 | 否 | | | 1 | 项 | 224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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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2月28日,履行期限:1080天。 |
地点:湘南学院 |
方式: |
四、付款 |
1、预付款本合同的预付款为:代建服务费暂定总额的 30 %;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 5 (3-5个)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 进度付款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3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的,在本次支付中应按预付款情况予以扣减或补足,如扣减不足的,在下一个支付阶段予以扣减;主体工程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 20 %,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且在上一次支付中尚未扣减完的,在本次支付中继续扣减;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15%;余款 5%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完成后的14日(一般为14日)内付清。其他工程按有关行业特点或有关规定约定。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1-01-06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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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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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王晓萍 | 法定代表人:陈忻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7352653222 | 电话:18684796541 | 传真: | 传真: | 地址: |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中路支行 | | 帐号:4300152606105000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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