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21]E00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2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
2.1.2建设规模:
2.1.2.1辅道段路基:在路线左侧加宽,加宽宽度为2.5m,总长度为1.565km,加宽后路基宽9.5m,为对向两车道,满足对向通行需求。加宽部分边坡坡率采用1:1.5,路面横坡为1.5%。
2.1.2.2槐安路天桥引道段路基:在路线右侧加宽,加宽宽度为2.25m,总长度为0.255km,加宽后路基宽10.75m,调整中心位置后,外侧行车道宽度4.5m,内侧行车道宽度4.75m。加宽部分边坡坡率采用1:1.5,路面横坡与原路面保持一致。
2.1.2.3路面加宽部分均采用9cmAC-20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拼接完成后统一做4cmAC-13C沥青混凝土罩面。
2.1.2.4完善辅道段和引道段的防护和排水工程,并对土路肩进行加固。
2.1.2.5本项目共涉及构造物5座,其中3-13m中桥和1-13m小桥:均为拆除上部,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整体板进行重建;1-4m涵洞左侧拼宽2.5m;倒虹吸两座,均为拆除左侧倒虹吸竖井,管涵接长,重建倒虹吸竖井。
2.1.2.6完善辅道段和引道段的交安设施,并在辅道左侧护坡道位置铺设草皮,种植金叶榆。
2.1.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主要工程内容为: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青银高速公路东侧辅道槐安路至大王庙跨线桥段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含沥青路面工程)工程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3.1.6.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职称,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2016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含沥青路面工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2016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含沥青路面工程)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在岗要求: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1 09:00至2021-03-05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其他资料里下载hzb格式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hzb格式的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定于2021年3月22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 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1-906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陶涛
| 联系人: | 王丽、杨爽 |
电话: | 0311-89668732
| 电话: | 0311-89681169 |
传真: | 0311-89668732
| 传真: | 0311-8968116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zhongyun@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1560800000547 |
附件:2附件1.doc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