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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YH210006-0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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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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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纬一路(兴梅路-经八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19〕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528.7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28.7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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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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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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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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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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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地点:本工程西起兴梅路,东至经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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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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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内容及规模: 纬一路(兴梅路-经八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432m,全段红线宽24m,雨水管道管径:600mm。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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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设计合同估算价:73.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493.13万元) |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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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包括:(1)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管线综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 :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设计等;(2)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 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验槽、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测量招标范围为道路测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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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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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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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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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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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78万元,超过本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业绩(满分10分) 6.2.1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安费或总投资在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0分) 6.3 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总体设计方案(5分) 根据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总体设计理念、原则、目标、思路,以及本次工程设计标准、总体方案。(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道路工程设计方案(5分) 依据规划、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3交通设施设计方案(5分) 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4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5分) 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阐述设计理念、原则、思路,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并附详实图纸。(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5其他工程设计方案(5分) 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6勘察范围、勘察内容(5分) 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 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项目经济评价、社会经济评价等方面)(4分) 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项目经济评价、社会经济评价等方面阐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从规划、现状等进行多方面)(4分) 从规划、现状等进行多方面分析,配以大量详实的图片、现场照片、文字,从多角度阐述,提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内容应有据可依,符合规划,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3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4分)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分) 根据投标人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的衔接情况及工序合理性进行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分) 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后续人员数量和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 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6分) 6.5.1项目负责人(6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具有道路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没有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得。(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中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5.2道路专业人员(3分) 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道路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分)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4电气专业人员(3分) 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2分) 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若职称证书中不能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6造价专业人员(3分) 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7勘察人员(岩土)(4分) 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8勘察人员(测量)(2分) 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若职称证书中不能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6服务保障(4分) 设计单位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2小时之内响应的,得4分,无承诺的不得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3)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含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最新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具体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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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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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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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25日16时21分到 2021年3月4日16时21分为止 |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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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8.4.1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勘察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8月-2021年0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投标申请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主体结构及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为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含勘察及相关批复时间);初步设计:20日历天(含相关报批报建时间);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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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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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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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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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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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秦昌
| 联系人:鲍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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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85655536
| 电话:025-837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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