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艺术大道景观亮化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艺术大道景观亮项目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标核【202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艺术大道、友谊路、金源道(部分)的亮化,每年会根据季节不同进行两次亮化拆装,本项目含三年的亮化拆装及维护,艺术大道2台200kva箱变增容至400kva。
2.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7日,工期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报价上限:612万元(其中设计费23万元,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费589万元),超出者为废标。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6 09:00至2021-03-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2 09: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网上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2309室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谷峰耀
| 联系人: | 马超
|
电话: |
0316-2805356
| 电话: | 0316-2206790
|
传真: |
0316-2805356
| 传真: | 0316-220679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