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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2-25
泗阳县乡镇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660004002
泗阳县民悦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乡镇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0]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乡镇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穿城镇标准化厂房位于穿城镇工业园区,245省道东侧穿王路北侧;
王集镇标准化厂房位于王集镇全民创业园, 包含众王路西侧地块和刘三路北侧地块。
李口镇标准化厂房位于李口镇扶贫产业园南侧;
新袁镇标准化厂房位于新袁镇全民创业园;
爱园镇标准化厂房位于爱园镇全民创业园。
1.2 项目规模:
李口镇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约249.8亩,总建筑面积约14.98万平方米(初步设图纸计容面积为182618平方米)。包含:1层厂房7幢(含占用基本农田11#厂房),2层厂房12幢,办公楼1幢,变电所、开闭所、门卫室及水泵房等。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雨污水管、亮化、绿化、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占用基本农田的11#单层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后期是否施工建设由招标人确定)。
新袁镇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约161.682亩,总建筑面积约10.48万平方米(初步设图纸计容面积为123458平方米)。包含:1层厂房5幢,2层厂房11幢,变电所、开闭所、门卫室及水泵房等。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雨污水管、亮化、绿化、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
爱园镇标准化厂房:爱园镇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约60.11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初步设图纸计容面积为45058平方米)。包含:层厂房6幢,变电所、开闭所、门卫室及水泵房等。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雨污水管、亮化、绿化、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
穿城镇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约146.77亩,总建筑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初步设图纸计容面积为129258平方米)。包含:1层厂房5幢,3层厂房6幢,办公楼1幢,变电所、开闭所、门卫室及水泵房等。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雨污水管、亮化、绿化、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
王集镇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约84.25亩,总建筑面积约6.06万平方米;包含:2层厂房8幢、水泵房及成品门卫室等。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及消防、雨污水管、亮化、绿化、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
本次招标范围内多层厂房最大跨度为24米。
项目立项投资1435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进度付款:(1)工程主体全部封顶后付监理合同价的20%;(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支付至监理合同服务费的6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8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泗阳县乡镇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李口镇、新袁镇、爱园镇)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总建筑面积约27.76万平方米,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绿化养护、设备物品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设备物品质保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泗阳县乡镇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穿城镇、王集镇)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总建筑面积约16.78万平方米,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绿化养护、设备物品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设备物品质保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工程最终结算价的0.68%,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工程最终结算价的0.68%,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开标顺序:按标段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开标(即一标段、二标段);
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4.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6.8万元,二标段4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6日 09:00至2021年03月0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阳县民悦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国人民银行泗阳县支行1楼
| 地 址:
| 泗阳县上海中路27-19号(泗阳县德华逸墅东门向南50米)
|
联系人:
| 赵新
| 联系人:
| 杨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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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951396822
| 电 话:
| 052785221718 1825105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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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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