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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龙游河三期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龙游河三期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龙游河三期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龙游河三期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一标段:I区北起中央大道,南至汪明路,占地面积132842m2,包括河道占地面积52531m2,绿化景观面积80311m2;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景观铺装、绿化载植,新建二级驿站,铺设给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等,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885万元(含暂列金额220万元、暂估价:5.0176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3月底前完成地形整理,4月底前完成乔木栽植)
2.1.5 其他: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龙游河三期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三选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及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A、上述职称要求,乡镇级职称除外;B、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C、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承接过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内容须包括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和住宅类景观绿化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且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中体现的项目负责人、金额必须一致;⑹本工程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3.2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5日投标人企业账户单日存款余额均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
3.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4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3.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7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9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9日00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5号楼301室
联系人:冒先生
联系电话:19825285882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规划建筑设计院一楼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773843255
电子邮箱:506887472@qq.com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