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无人机采购询价公告
2021年02月25日 16:59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无人机采购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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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 16: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7.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6787161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贵港市中山中路355号贵港海事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工0775-6787161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贵港市中山中路355号贵港海事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0775-6787161 |
附件: |
附件1 | 附件:无人机参数要求和报价格式.doc |
附件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无人机采购询价公告.doc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无人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港海事局装备信息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MSA2021-0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无人机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贵港海事局需采购3台无人机,辅助巡航执法(具体参数要求和报价格式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2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项目的商家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无人机技术相关经营资质。4、为保证产品质量,需提供无人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厂家的授权书或作为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5、售后服务要求:具有生产厂家认证授权的培训学校证书,不少于2天的系统性技术培训,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上门服务,技术支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海事局装备信息处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海事局装备信息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8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海事局装备信息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2、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查勘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项目现场会有人员进行解释答疑。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负责。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安全自负。
3、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商家对照以上内容和附件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并含税。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对照附件格式要求的报价单(原件盖章);
②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④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复印件盖章);
⑤近三年来无政府采购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⑥近三年来相关成功销售案例(可以用合同复印件盖章证明);
⑦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到采购人所在地免费培训等);
⑧报价人属于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作为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⑨无人机详细参数(对照报价附件)
以上资料装档案袋密封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地址:广西贵港市中山中路355号贵港海事局
联系方式:黄工0775-678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地 址:广西贵港市中山中路355号贵港海事局
联系方式:黄工0775-6787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5-678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