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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2018-07-25未入围公示
2021-01-06最高限价公示
2021-01-27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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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勘察设计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张行审投[2020]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勘察设计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杨锦公路,东至农鹿路
2.1.2工程规模:道路长2.5km,道路红线宽40米,新建桥梁两座
2.1.3工程总投资:18000.0万元
2.1.4招标类型:勘察+方案+施工图
2.1.5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1.6设计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北二环东延工程(杨锦公路-农鹿路)勘察设计
2.2.2招标内容:服务类-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市政道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排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并且[专业资质·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工程甲级]并且[专业资质·市政·桥梁工程·桥梁工程甲级]或者[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市政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其他: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补偿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 3 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 1 万元。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附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02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03月02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8日9时30分。
8.2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上,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国泰南路9号
|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陈晓东
| 联 系 人:朱小燕
|
电 话:0512-58111365
| 电 话:13862265174
|
传 真:
| 传 真:0512-5811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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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