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新增采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02月25日 19:5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新增采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单位盐池县公安局行政区域盐池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9:5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金鹏项目联系电话18695213251采购单位盐池县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盐池县公安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3-6020018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52132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1]-0122-11 项目编号: NXFZ-2021-ZC001 项目名称: 盐池县公安局新增采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盐池县公安局新增采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 新增道路交通电子信号灯及新建电子警察一批进行采购。数量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5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650000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30天,质保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扣除,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2、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2-26 09:00:00 至 2021-03-04 17: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08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03-08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整至17:00时整(北京时间)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xiao_wjpeng@163.com)或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进行报名登记。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公安局 地 址: 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0953-602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联系方式: 18695213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九君 电话: 0953-60200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金鹏 电话: 186952132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盐池县公安局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卡口建设招标文件2.25-定稿.pdf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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