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垃圾移动站及周转箱用钩臂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垃圾移动站及周转箱用钩臂车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垃圾移动站及周转箱用钩臂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1年垃圾移动站及周转箱用钩臂车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垃圾移动站及周转箱用钩臂车,详见招标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A标段采购18吨国六柴油钩臂车10辆。金额为¥5500000.00元,
B标段采购压缩站对接垃圾车3辆及挂桶垃圾收集车1辆。金额为¥1700000.00元。
项目总投资:7200000.00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3.1.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2020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2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6 10:00至2021-03-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8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上发布。
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丰宁满族自治县盛荣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爱民街42号1号楼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京北中小企业总部基地3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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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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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延丰
| 联系人: | 刘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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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832411117
| 电话: | 1550304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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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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