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污水集中处理PPP项目勘察公开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207001G01,
大厂县污水集中处理PPP项目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县污水集中处理PPP项目勘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信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融资 ,出资比例为 30%自筹、70%融资 ,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信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厂县污水集中处理
2.2招标范围:建设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勘察周期:全项目周期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勘察类相关专业一级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依法缴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含项目负责人)提供 2020 年以来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5投标人未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26 09:00 至 2021-03-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1 正 2 副)快递至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马媛媛,联系电话:18631673383。3、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平台(www.hbidding.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开评标期间各供应商须保持第三方交易平台 CA 电脑在线,实时关注,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对报价签字确认,评标过程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及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如有)及磋商、报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第三方交易平台。7、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出,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信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路新村东里51门市楼(南二)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郭浩田 |
电话: |
18617776162
| 电话: | 139330915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