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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湖森林绿苑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通知
公告名称:
5.东湖森林绿苑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2-26
详细内容:



东湖森林绿苑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森林绿苑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核准更字【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代召经三街以西、人民东路以南、代召纬一路以北、赵王大街以东。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东湖森林绿苑一期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47489.00 ㎡,总建筑面积142370.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781.67㎡(住宅92826.53㎡,配套商业720.00㎡、配套公建8235.14㎡),地下建筑面积40588.70㎡(地下室及非机动车库9609.26 ㎡,机动车库30979.44㎡)。项目拟建6栋11F、2栋15F、1栋26F、2栋27F住宅楼,2栋3F、2栋2F配套公建及配套商业楼和地下车库等。

2.1.3计划工期:870日历天(设计工期50天,施工工期820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住宅、配套公建、配套商业楼和地下车库等,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发包人委托的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企业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但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分包时需满足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4.7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资格预审通过9家以上时,由招标人自主选择不少于9家的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1-02-26 08:30至2021-03-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2 09: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232号

地址: 邯郸市盛海蓝郡A-1-2705(邯郸办事处)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唐德胜、闫令君



联系人: 刘鹏、董红艳

电话:

0310-2093600



电话: 0310-80993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xzb87@126.com

网址:

/



网址: 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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