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锡山行审核[20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外锡港南路末端,锡北运河以南,锡东大道以西地块。 |
工程规模:总建设规模按照15000 m3/d,共用配套设施部分按照15000 m3/d建设,近期除共用配套设施部分建设规模按照10000 m3/d。工程造价约9530万元。, |
计划监理期限:17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105.0万元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2)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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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5日11:00时至2021年03月02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07开标室(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 地址: |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徐能葵 | 联系人: | 陶吉、卢红 | 电话: | 0510-88250511 | 电话: | 13771502217 | 传真: | 0510-88250511 | 传真: | 0510-88202272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231626611@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