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监控系统采购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区域 | 张店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4日 11: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6.588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魏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3-3162889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科长2861918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1901 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魏经理0533-3162889 |
项目概况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监控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YZB-2021-X004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监控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58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8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商应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设备,并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 室
方式:当面售取,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本人身份证,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料齐全予以报名,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付科长286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1901 室
联系方式:魏经理0533-3162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经理
电 话: 0533-316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