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成交公告 |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地址:临清市三和路中段(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
联系方式:06352100009(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县(区)湖南西路19号 |
联系方式:0635-8620023 |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81202102000012 |
三、公告2021年2月4日 |
四、成交日期:2021年2月23日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结果 | A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 | 山东聊城顺达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兴化西路212号3楼 | 51.8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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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A:张莉、谭宏途、田昭杨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山东聊城顺达建设有限公司(89.7、89.9、92.25)、聊城市传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78.4、78.8、80.1)、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7.13、78.98、79.48) |
九、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 至 2021年2月24日 |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0635-8620023 |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1、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资信部分评分较低) |
2、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资格文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经磋商小组认定,该公司废标。) |
3、聊城市传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资信部分评分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