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保障房配套)已经由喀发改投资【2020】1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保障房配套)-绿化工程(EPC模式)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城市棚户改造片区
2.工程规模:棚户区改造外配套道路新植或补植苗木及土方平整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20210222104100201002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保障房配套)-绿化工程(EPC模式)施工
本次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或者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成员须为进疆企业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咨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岳普湖县
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层3-1号
邮编:
邮编:
844000
联系人:
马中民
联系人:
王雨晴
电话:
15292918767
电话:
18197613362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92178431@qq.com
章验证失败
用户登录
关闭
用户名:
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