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鹏生热力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鹏生热力管线改造工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京沈办【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京沈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拆迁补偿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县财政30%;市财政10%;省建交投60%,招标人为兴隆县京沈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隆县鹏生热力管线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兴隆县鹏生热力管线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安装能力;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3 08:30至2021-03-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6 11: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京沈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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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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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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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玉刚
| 联系人: | 刘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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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933668522
| 电话: | 0314-507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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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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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4-507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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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xlfagaiju@163.com
| 电子邮件: | hbkhgc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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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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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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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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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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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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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87308000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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