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厨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厨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GXZBDL-2021-010 项目名称:崇礼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厨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控制价:344311.00元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质保期:1年
2.2招标范围:食堂、厨卫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3.1.2其他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3至2021-03-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1层1108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关于本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在报名期内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两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两份;(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6)投标人确认函(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
注:复印件或截图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0 15:00 ,地点为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1层11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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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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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张承高速北出口
| 地址:
| 张家口纬三路辽海国际1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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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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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000
| 邮编:
|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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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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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旭超
| 联系人:
| 候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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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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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3135655
| 电话:
| 0313-59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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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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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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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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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gxgc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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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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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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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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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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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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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0056298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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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