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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2-22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南校区(海安市城东镇南屏小学)新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南校区(海安市城东镇南屏小学)新建工程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20】559号。招标人为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南校区(海安市城东镇南屏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镇南屏村宁海南路东侧(规划中)、翻身河西侧。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海安市城东镇南屏村宁海南路东侧(规划中)、翻身河西侧,总用地面积62101㎡,规划总建筑面积:4524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5993㎡,地下总建筑面积:9254㎡(包括人防工程2602㎡),容积率:0.5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数量27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260辆,总投资约2.1亿元。
2.3 招标范围:含:土建、安装(含消防、空调、智能化、厨房设施太阳能等)、电梯、货梯、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电(含外线)、室外强弱电、道路、景观、绿化、升旗台、入口大门、围墙、运动场地、亮化、停车位、箱变、化粪池、门卫等)等所有专业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52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20 %。
2.6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2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3.12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