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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346-SY-JC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交建许字[2020]00019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346-SY-JC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S346-SY-SG2标段全线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境内,涉及新庄镇、曹集乡、顺河街道等,起点桩号为K15+460.000,终点桩号为 K20+534.268,全长5.074km。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六塘河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其余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本标段设置桥梁两座,共长784.8m,本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86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346-SY-JC2标段)招标范围: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2标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涉及到的各类标准试验进行标准试验验证,验证频率100%;对项目涉及到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频率不低于5%;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测量相关的管理工作。协助业主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考核验收、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并编制工作报告。
2.3 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检测参数);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工作内容需含大桥施工)试验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中同时具有公路和材料专业,视同于具有道路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桥梁专业,视同于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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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豫区湘江路
| 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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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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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泽民
| 联 系 人:王浩、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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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27-84465309
| 电 话:1525171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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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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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宿迁交易平台不需要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
2021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