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1年度核酸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2月22日 20:5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1年度核酸检测项目品目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2日 20:58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长军项目联系电话020-36065077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单位地址广州花都区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三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长军 020-36065077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1年度核酸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项目内容2021年度衔接期核酸采集及检测服务。(二)项目预算构成项目预算拟检测人员约1000人,每周1轮次,累计检测约5轮次5000人次,每人每次费用75元,预算费用约37.5万元,该预算已包含税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最终费用根据我站实际检测人数结算。(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要求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要求供应商具有经营资质,报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对公转账账户及合法发票;具备核酸采样资质,能够应对团体检测能力;要求供应商系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或符合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四)质量服务要求1. 核酸采集检测程序符合新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流程或行业标准和要求;2.能够提供专业检测设备,提供具有核酸采集资质的专业医护人员免费上门服务,自行承担设备及人员运输等费用;3.要求标本采集人提供新冠状病毒核酸采集检测培训机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在新冠状病毒核酸采集过程中,若未遵守新冠状病毒核酸标本采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出具结果报告等采集检测程序,或未按行业标准和要求进行采集检测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我单位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要求供应商在采集标本及核酸检测后次日上午在穗康码、粤康码或手机等途径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我站人员外出会务、公差,因举办方要求出示纸张核酸检测报告的,我站经办人员提供当天核酸采集标本人员信息,供应商应于次日提供核酸纸质检测报告,并送交我站相关经办人员;6.要求供应商采集标本核酸检测后次日,通过邮箱或手机将人员检测结果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接受领取检测报告;7.供应商采集标本核酸检测工作过程中,因造成采集人员信息错误或无法确认检查结果,应主动联系免费重检。(五)履约时间及地点履约日期:2021年3月至4月,每周检测1轮,每轮检测时间为6日(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分至10:30分。履约地点: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综合办公楼(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六)违约责任1.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须严格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若因设备、仪器故障导致供应商某项核酸检测结果出现错误,应安排我站相关核酸检测员工重新免费检查此项;3.我站员工未遵守核酸检测注意事项、未遵照建议进一步检查或复查或因当今科学技术条件下不能精确检测出相应疾病,造成漏诊误诊,供应方免责;4.因我站原因未能按规定日期或未按规定检测时间段检测,造成无效等候或秩序拥挤等现象引起的投诉、抱怨、不满,供应方免责;5.我站单方面取消该次核酸检测,又未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供应方,应当赔偿供应方相应损失;6.供应方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检测,或出现重大服务失误,或出现结果有误。我站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赔偿我站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七)验收标准1.在穗康码、粤康码小程序核查检测结果;2.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八)结算方式核酸检测结束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将已检核酸检测人员信息清单(纸质板)提供我站,经我站确认后,按实际参加核酸检测人数进行结算,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2月22日 至 2021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详见本公告采购需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方式:详见本公告售价:¥0.0 元(人民币) (十)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1年2月28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若在2021年2月28日17时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如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自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资料: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报价单原件(报价单内容应包括:单价、服务标准、合计金额、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5. 如有其他资料请一并提供(例如信用证明、资格证书等);6.递交书面承诺书(可参考附件模板),要求对我站公告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我站项目的服务承诺,可以一并做出;7.以上资料均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二)其他要求1.要求供应商就是否能够满足我站公告需求做出明确的书面承诺或响应;2.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亲自送达,邮寄资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3.本项目采购结果将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以我单位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最终采购结果公告为准,不论成交或未成交,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各位报价商密切关注动态,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参与,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州花都区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三路 联系方式:叶长军 020-3606507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长军 电 话: 020-3606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