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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2月22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五十中学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2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预算金额¥74.256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4-31224263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五十中学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机校街5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振昱、024-8812344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宇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024-31224263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2-22 至 2021-03-01 撰写单位: 辽宁宇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和西婷 (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062 项目名称:五十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2,560.00 最高限价(元):742,5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2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第五十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二)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提供国家税务正规发票。 (三)服务内容 就餐人数:119人 餐标:15元/人/天 就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2:20 营养配餐: 早餐:粥两种 馒头 花卷 特色一种(中点或西点) 小菜四种 鸡蛋 牛奶 豆浆 午餐:主食、副食、一炖菜或一清汤、水果或酸奶。主食:米饭 馒头 花卷 特色一种;副食:一荤两素。米饭选用优质大米,面食选用优质的、安全的、无害的。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肉类和蔬菜应是新鲜、不能用过期的,要卫生、无公害的、安全的。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食堂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学校学生和教师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的员工,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因中标单位过错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单位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由中标单位过错引发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并赔偿学校一切损失。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无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五十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机校街50号 联系方式: 徐振昱、024-88123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宇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象汇N座1205室 联系方式: 王女士 024-31224263 邮箱地址: 250748128@qq.com 开户行: 工行沈阳市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宇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3301005009249178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3122426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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