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凤道和平路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凤道和平路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0]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凤道和平路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6523㎡,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9.5立方米/秒,二期预留规模为19.5立方米/秒。
2.1.1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内建设雨水泵站主体,建筑面积1318.2平方米;高低压变配电站,建筑面积954.5平方米,设有控制间、备品间、柴发间、高低压配电室和储油间;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8.6平方米,设有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综合用房和卫生间。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电力等厂区工程。
2.1.2和平路(广阳道-新源道)路段新建管径为D1600雨水管道,长度628米,D800雨水管道33米,D2800雨水管道25米。
工程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和平路交叉口。
总工期:55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543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2年9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7766.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2 09:00至2021-02-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8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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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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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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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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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郁慧
| 联系人: | 徐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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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5260176
| 电话: | 0316-26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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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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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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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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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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