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凉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凉山州宁南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项目第二次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宁南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中标商:成都华建勘察工程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3427202100004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3427202100004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凉山州宁南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华建勘察工程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建设费:682200
运维费:357843.9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2020年凉山州宁南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宁南县,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1)项目建设所用专业监测预警设备(雨量站、GNSS监测站、拉线位移计)应通过四川省财政投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动态目录库(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c.gov.cn/)最新公示结果为准);
(2)设备技术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地勘司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2月)、《四川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平台专业监测设备接入用户手册》(2020年3月)及《四川省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技术手册》(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2019年11月)的相关要求;
(3)实现省、州、县(市)三级数据互联互通要求
按《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2月)、《四川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平台专业监测设备接入用户手册V2.0》等相关规范的数据格式要求完成省、州、县(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平台数据格式对接,试运行正常。监测设备数据通过州、省级互联互通验证后,由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州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监测预警系统最终验收。
(4)人工巡查
以宏观巡查为辅助监测手段。
巡查频率:
①汛期(5月至10月)1轮次/每30天;
②非汛期(11月至次年4月)为1轮次/每60天;
③出现暴雨或变形增大等异常情况加密巡查。
(5)数据收集分析及预警信息发布
负责搜集本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数据回传和收集,确保数据实现州、县(市)、省各级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并对本区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按要求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要求:
①对风险性一般的研判结果,由中标单位通过预警系统发送性预警信息,告知监测员加强巡查;
②对风险性高的研判结果,中标单位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并经双方会商研判后,由业主授权专业单位通过预警系统发送响应性预警信息。
(6)监测成果提交
1)《监测成果报告》包括监测成果表(含本次、上次、初始观测数据)计算变形量及变形速率、变形量曲线图、变形速率曲线图。
2)《监测成果报告》提交要求:
①将有关监测情况以监测报告(纸质报告3份、电子版1份)的形式及时向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保持通信系统的畅通;
②监测报告分旬报(汛期)、月报、季报、半年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专报等形式。注:季报与当月报告合并提交;半年报与当月、当季报告提交;年度报告与当月、当季报告合并提交。
3)提供对应监测点的日常宏观巡查服务,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宏观巡查报告》(纸质报告1份、电子版1份)。
(7)现场调查服务。
对发现异常情况的专业监测点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变形迹象是否与专业监测数据相符,以及是否符合变形趋势判断,并将调查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电话报告,完成现场调查后1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西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8)前期工作承接
在州、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下,中标单位必须明确承接中标区域已经建设的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运行维护的全面监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查、数据在线率查询、数据三级互联互通情况查询、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对监测人员的监测技能(知识)培训、跟踪指导前期施工单位运行维护动态及报告编写工作。
(9)宣传培训
制作宣传培训宣传手册并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人员、在建工程相关单位人员、隐患点专职监测员、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等人员的地质灾害监测知识宣传培训。
(10)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支撑
当出现险情时,应业主要求对情况紧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调查,编制应急监测预警方案;协助业主完成常规地质灾害监测巡排查工作。
(11)人员要求
完成本项目至少配备6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配置单、本单位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矿产、岩土工程专业。);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及初验工作;服务标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技术规范、建设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瑶(组长),刘斌,邹建昌(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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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代理服务,待资料移交完成后,由采购人支付该给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64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监督部门:宁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4570005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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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宁南县政务中心三栋五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4-457207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楼293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6363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邹先生、何先生 |
电话: | 028-8778712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