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普采油作业区车辆运输服务(二次)
热普采油作业区车辆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10208F01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热普采油作业区为塔里木油田东河油气开发部新开发的采油区块,现由辽河油田公司欢喜岭采油厂负责该区块日常管理。本项目主要为东河油气开发部热普采油作业区提供车辆服务。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欢计函字(2021)6号,计划金额暂估为160万元(不含税)。
2.1.2招标范围:项目具体内容为热普采油作业区提供车辆运输服务。主要工作量租用车辆12台(含司机),其中皮卡车11台,面包车1台。
2.1.3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
(一)车辆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均须符合国家及本项目服务行政区域内有关尾气排放量及相关环保标准,且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
(二)投标人所提供所有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使用年限在三年以内。投标人保证服务期内提供的所有车辆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三)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齐全,定期维护保养记录齐全。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车辆进行车况综合评估,并有权根据车辆评估结果要求中标人更换车辆或调整租赁费用。
(四)投标人必须保证驾驶员持证驾驶,驾驶员必须保险齐全。投标人需要配备1-3名管理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车辆管理。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及开快车、急躁车,确保行车平稳安全。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送到指定施工现场,由招标人进行验收。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各项配置完备好用,行车无异响。
(六)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保证性能状况良好,严禁任何车辆出现带故障上路运营。
(七)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时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使用的外在、内在环境状态。
(八)投标人必须积极接受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车况改善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九)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安装GPS,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管。
(十)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因为检车、保养等原因导致超过1天以上不在岗,需要提供后备车辆进行补充。
(十一)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按规定将招标人单位有关人员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如租用期间车辆出现故障务必保证及时维修,如遇特大故障致使车辆无法使用,投标人须及时安排更换车辆。
(十二)必须按时足额发放项目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投标人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2.2实施地点:东河油气开发部热普采油作业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LHZB20210208F018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2投标人须自有轻型普通货车(皮卡)至少11台、7座及以上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至少1台,(按照甲方现场实际数量进行配备),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的使用年限应≤3年。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6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3月16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费方式见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1000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305805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