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2-20 至 2021-02-22 | 撰写单位: |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赵金红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28
二、项目名称: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49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6个月、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省级核查后支付60%,付款条件:提供核查成果,开具发票;2. 付款方式: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国家级核查后40%,付款条件:提供核查成果,开具发票 (3)服务内容: 为确保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调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项目内容 1.完成“三调”统一时点阶段问题图斑整改 对“三调”统一时点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更新。 2.开展变更调查工作 (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 收集国家下发的2020年度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数据、2020年初基础数据库成果、用地管理信息、国家级核查错误列表等相关资料,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 (2)自主提取变化图斑 结合2020年度遥感影像、三调初始调查成果、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等基础资料,补充提取变化图斑。 (3)制作工作底图 结合2020年度遥感影像、遥感监测图斑和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等内容,制作2020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4)开展外业调查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调查工作底图上的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5)开展举证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等,逐一实地拍照举证。 3.制作更新数据增量包 在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进行建库,形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 4.更新成果上报 按照国家对更新数据增量包的格式要求组织成果上报目录,上报市级、省级并接受检查,通过后上报国家。 5.配合检查与成果整改 配合市级、省级检查,对接有异议的图斑;配合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等一系列检查工作;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二、数学基准 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并达到项目整体需求,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立国、任雪莲、王懿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5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康平镇轻工路
联系方式:024-8734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024-3108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024-310842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康平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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